鄭州買房首付款如何才能提取公積金?
公積金,專業術語,拼音為gōng jī jīn,通常是指住房公積金,有時也指 公司公積金。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已全部可以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臺,”辦理。逐步實現實現“賬隨人走、錢隨賬走”。同時,大力推進異地貸款服務,滿足繳存職工跨地區購買住房的資金使用需求。
(一)住房公積金預提金額應當不超過扣除個人支付資金后剩余的購房首付款金額,同時應當不超過繳存賬戶截至申請當日的余額。預提住房公積金劃轉前,購房職工不得辦理轉移及其他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
(二)開發企業及監管銀行應當支持購房職工預提住房公積金支付購買新建預售商品住房首付款,將《預提確認單》載明的住房公積金認定為購房首付款,向預售資金監管系統報送有關信息。
(三)房屋交易管理部門負責對購房合同進行審核備案,并將購房合同備案信息推送至大數據平臺;公積金中心收到購房合同備案信息后1個工作日內,將《預提確認單》載明的住房公積金轉入對應的預售資金監管賬戶。
還有哪些注意事項?
(一)房屋交易管理部門、公積金中心、監管銀行建立工作聯動機制,及時核實《預提確認單》的真實性。
(二)房屋交易撤銷時,開發企業和購房職工向房屋交易管理部門申請注銷該套房屋的合同備案信息,監管銀行負責將轉入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的住房公積金按照原轉入渠道,注明個人信息退還給公積金中心,重新計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三)房屋交易管理部門和公積金中心應當及時跟蹤購房交易及住房公積金提取信息,發現違規行為,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